2009年5月5日星期二

今天觉得很爽,因为终于发了封email去跟那个可恶的人说得清清楚楚。前几天收到他的电话信息,觉得很不爽。本来好好的说着普通的话题,但他就是要说一些让人厌倦的话题。他以为他在我心里是什么位置?他什么也不是!一开始把他当朋友,有错吗?难道要我第一眼就看上他吗?他的的确确没有吸引我的地方。没样貌兼没性格,还要自以为是。Oh, my gosh! 他真的很令我讨厌。我真的很想当面大骂他一顿,好让他死心。讨厌这只打不死的蟑螂,真的很想一脚踩死他。让我更想做的是一巴掌打在他那可恶的脸。如果我是他,我会找洞口来钻进去。我真的很想分享我发给他的email哦。总之,爽啊!



Email内容:

对,一开始我就很贪心。开始跟你讲第一句话就是一个错误。我一开始就 把你当朋友看待,也没有想过有什么结果。任何人也改变不了我对人的想法。我说从朋友做起,也是我的原则。我讨厌没有努力过程就得到的东西,更不希望别人这 样看待我。你的好胜心是你的原则,也是我无法接受的。如果你第一眼就觉得我不是你的朋友那么简单,所以无法跟我做朋友,我也不会奢望你跟我做朋友了,因为 现在的我也不屑做你的朋友。你的朋友里有慧欣,有彦庄已经足够了,多我一个也不多。而我的朋友有很多,少你一个也不少。你说得对,如果我继续这样不理睬 你,我会比较快乐。与其你这样一直惹我生气,我宁可没有原谅过你。我对任何人都是从朋友开始,而你无法接受,那就算了。我没有试过一开始认识一个人就喜欢 他,我也不想自己是那种人。如果你希望我第一眼就喜欢你的话,很抱歉,我完全办不到。让我喜欢的人就只有了解我、体谅我的人。喜欢一个人不是看第一眼的样 子,而是看他的性格还有相处的方法。Nic开始也只是我的普通朋友,到现在他也只是我的好朋友,我们也没有要进一步的发展,但我们却很开心。我讨厌像你这 种不肯享受过程就要得到的人。我不是一件物品,没有必要让你的好胜心来得到我的喜欢。我的原则是你不能谅解的,而你的想法是我无法接受的。或许你不欣赏我 的原则,但我更讨厌你的想法。我从来没有这样对一个人有这么深的反感。现在的我,真的很讨厌你。如果我是你,我会有自知自明,不会再找我了。所以我真的很 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找我,惹我生气,这样我真的会好过点。如果别人问你对我的感觉,我阻止不了你的答案,但如果别人问我对你的感觉,我会说没有。我觉得做彼 此的陌生人,会对彼此好过点。

3 条评论:

Blogger Mona 说...

姐妹,也许有一天,你会对这件事有其它感受!不管如何,我还是会支持你啦.....

2009年5月6日 18:25  
Blogger fish```小瑜 说...

hoho...gambateh darling...i fren u, dun care him. huahahaha...=D

2009年5月17日 08:30  
Blogger D@Rv!n 陌宏 说...

到现在才看到你的部落格。。。看到你这样的决定,其实也很难说是谁对谁错。。。这就是人生嘛。。。只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就行了。。。加油咯。。。

2009年6月3日 06:10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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